各部门:
按照教育部《关于“国家‘工匠之师’创新团队境外培训计划11团”的组团通知》(教外司欧〔2023〕364号)的要求,经学校研究决定,拟组派金艳秋等5人于2023年11月19日至2023年12月9日赴德国执行“国家”工匠之师创新团队境外培训任务。本次出访境外停留时间为21天。
一、出访团组的主要任务
1、学习德国双元制、双元制的特点和规范;
2、学习德国双元制课程现代化——物联网;
3、学习高压安全 DGUV 209-093的安全等级;
4、学习电池驱动高电压安全;
5、学习高压充电箱的安全安装;
6、学习氢和燃料电池系统基础;
7、学习氢和燃料电池系统、组件;
8、学习氢和燃料电池系统、服务和维护。
二、团组成员构成与任务分工
该团组金艳秋任组长,王立刚、张义、修玲玲、沈沉任组员。
(一)组长职责:
1、负责团组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的对外方针政策,严格遵守各项外事纪律和外事规章制度;
2、负责团组成员人身安全防范工作等,重要情况及时报告我驻外使领馆及学校外事处;
3、负责统一保管团组重要文件资料,协调外方落实整个团组出访工作任务;
4、负责组织全体成员认真学习,完成培训任务;
5、负责撰写团组出访报告。
(二)组员职责:
1、服从团组的决定,听从指挥,统一行动;
2、认真完成培训任务;
2、协助组长完成团组出访报告。
三、其他工作要求
该团组翻译工作由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负责。
该团组已列入学校2023年度出访计划,在境外停留21天。
该团组的住宿、伙食、公杂、往返机票、签证、人身保险等费用由学校负责。
该团组成员无携带配偶、子女随行。
现对本次派出工作信息进行5天(法定工作日)公示,公示期内如有异议、疑问,请向外事处提出。
联系人:徐 姜
电 话:13940519228
附件一:因公临时出国(境)团组和人员信息公开公示.pdf
附件二:邀请信、日程安排.pdf